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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”后由12位数字组成,其间前4位表明区域编码,中心4位表明年份,后4位表明请求表序号,例如:“F
4.“体系代码”栏,系指频率运用单位所属部分的代码,由无线.“组织机构代码”栏,系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规范《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矩》(
GB117141997),由组织机构代码挂号主管部分给每个企业、事业单位、机关和社会团体颁布的在全国规模内仅有的、始终不变的法定代码。工业活动单位是本部的,假设没有法定代码,运用其所属的法人单位法定代码的前8位,第9位校验码填“B”。一切单位均应填写本项。
7.“联系方式”栏,填写联系人的工作电线.“电子信箱”栏,填写联系人的电子信箱或单位公事信箱。
/网络 称号”栏,系指拟建的、由用户命名的无线电通讯体系或网络的称号。
卫星通讯网(体系)时填写。请求运用单颗卫星时,填写卫星称号;请求运用星座时,填写星座称号。
11.“标称轨迹经度”栏,系指对地停止卫星星下点的标称地理经度,并在经度值前填写“
E”表明东经、填写“W”表明西经。此栏仅当请求卫星通讯网(体系),而且运用对地停止卫星时填写。
/波道距离”栏,系指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依据有关规范划定的信道带宽/波道距离,或国家规范、行业规范中规则的信道带宽/波道距离。
14.“事务性质”栏,系指拟建的无线电通讯体系或网络所属的无线电事务性质,可选择填写并在相应的“□”内填写“
”号。其间“专用”系指国内各部分展开的专用通讯事务;“大众”系指用于世界、国内大众通讯的事务;“其他”系指不包括在上述规模内的事务。
(体系)的使用约束规模,可选择填写并在相应的“□”内填写“”号。其间
全国”系指掩盖全国的通讯体系或网络,“跨省”系指仅用于两省或两省以上的通讯体系,其他类推。
17.“网络用处”栏,依据网络的实践用处进行填写。例如,防洪救灾、应急抢险、保证重大事件等,大众事务则不必填写。
18.“请求信(波)道的中心频率”栏,当用户按信(波)道请求少量频率时填写此项,依照配对频率进行填写。“
/”的左边填写较低频率,“/”的右侧填写较高频率。请求卫星通讯网(体系)时,不必填写。
19.“请求频率规模”栏,当用户请求某一频率规模时填写此项,填写规矩为请求频段的开始频率和停止频率,如请求多个频段,则别离填写。
20.“请求信(波)道的中心频率”栏和“请求频率规模”栏,填写其一即可,在相应的“□”内填写“
23.“开户银行”、“账户称号”、“银行账号”栏,系指缴费单位需求处理托收时填写。
24.“请求人许诺”栏,系指用户请求频率时需求声明和许诺的条款,并由请求人签字、盖章予以承认。
25.“附件称号列表”栏,如有附件(如技能计划等)则将称号填上,并将附件与请求表一起提交受理单位;没有则不填。
如需填写续表,其请求表编号与前表相同,并在“补白”部分中“表号”栏“/”左边填写该表的顺序号,右侧填写表的总数。例如,2/4表明此请求表号下共有4张表,此表为第2张表。